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西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亿块水泥砌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6-10-16 08:41:5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西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亿块水泥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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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西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亿块水泥砌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连州市连州市西江镇飞鹅坪工业区B-3区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西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年产水泥砌块1.8亿块,占地面积为235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36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矿石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用于喷淋抑尘,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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